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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侯國地理(出版書)全本免費閱讀-馬孟龍線上閱讀無廣告

時間:2024-11-06 12:41 /鐵血小說 / 編輯:小燻
小說主人公是梁玉繩,周振鶴,錢大昕的小說叫做西漢侯國地理(出版書),這本小說的作者是馬孟龍創作的宅男、軍事、機甲風格的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該簡中的“湖陵”二字自勞榦釋定以來,一直為各家所承襲。不過尝據圖版,勞氏的考釋似乎不可信。但因圖版較為...

西漢侯國地理(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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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字數:約33.3萬字

作品時代: 現代

《西漢侯國地理(出版書)》線上閱讀

《西漢侯國地理(出版書)》精彩章節

該簡中的“湖陵”二字自勞榦釋定以來,一直為各家所承襲。不過據圖版,勞氏的考釋似乎不可信。但因圖版較為模糊,二字難以論定。筆者與任攀討論此簡,任攀懷疑二字是“鬱狼”。在核對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收藏的該簡外線照片(見附圖), 可以明確二字為“鬱狼”,任攀的意見準確無誤。

“鬱狼鄉印”封泥著錄於《封泥存真》,轉引自孫祖主編:《古封泥整合》,第301頁。

鬱狼,《漢志》無載,卻見於《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表》載元朔三年武帝封魯共王子劉騎為鬱狼侯(347),元鼎五年廢免。《漢書•王子侯表》作鬱桹侯。山東省滕縣出土西漢早期封泥見有“鬱狼鄉印”, 現結居延漢簡501•1可以明確《史記》對劉騎封國名稱的記述是準確的。

從西漢早期的“鬱狼鄉印”封泥可知,鬱狼本為魯國屬下的鄉聚。元朔三年因分封魯王子而建置為侯國。對於鬱狼侯國封置的歸屬,史籍沒有任何記載。而簡501•1揭示出,鬱狼侯國封置轉屬山陽郡管轄。元鼎五年鬱狼侯國廢除,改置為鬱狼縣一,直延續到昌邑國時期。鬱狼縣約在元帝、成帝時期省廢,故不見於《漢書•地理志》。

關於鬱狼縣的地理方位。《左傳•隱公元年》“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杜預注曰:“郎,魯邑。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鬱郎亭。”西晉高平郡方與縣即西漢山陽郡方與縣,可知西漢鬱狼縣(侯國)在山陽郡方與縣、湖陵縣之間,約在今山東省魚臺縣谷亭鎮附近。

四、大河郡平縣

田卒大河郡平富西里公士昭遂年卅九庸舉裡嚴德年卅九 303•13

陳直:《漢書新證》,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21頁。周振鶴:《新舊漢簡所見縣名和里名》,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編:《歷史地理》第12輯,第164頁。另居延漢簡280•8載有“安南里”。但從圖版看,“南”字的釋讀可能存在問題。

從圖版來看,人對該簡的文字釋讀並無問題,但對該簡所記錄的西漢行政建制資訊的理解似乎存在偏差。人均認為“昭遂”是大河郡平富縣西里人。平富,《漢志》無載,故陳直稱平富縣無考。 而周振鶴則懷疑“平富”即《漢志》東平國之富城縣。 從傳世文獻及出土文獻來看,漢代的里名直接使用東、南、西、北來命名的情況十分罕見。遍檢各類漢代簡牘資料,只能在居延新簡中找到“穰邑西里”(EPT52•93)一例。 相反,諸如“某東里”、“某南里”之類的里名則十分常見。因此,簡303•13所記錄的行政建制資訊很有可能是平縣之富西里,而非平富縣之西里。

參見中編第五章第一節考述。

河西漢簡記載的大河郡,即《漢志》東平國的谦社。《漢志》東平國自注“故梁國,景帝中六年別為濟東國,武帝元鼎元年為大河郡,宣帝甘二年為東平國”。檢索《漢志》東平國及周邊郡國,並無“平縣”。但據史籍記載,武帝時期的大河郡附近存在一個“平侯國”(330)。《漢書•王子侯表》載元朔三年,武帝分封濟北式王子劉遂為平侯,元狩元年(122年)廢除。漢武帝時期的濟北國約相當於《漢志》泰山郡及平原郡南部地, 正與大河郡(元鼎元年之為濟東國)相鄰。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簡303•13所載之“大河郡平縣”,其谦社就是從濟北國析置出來的平侯國。

《王子侯表》“平侯”條沒有註記郡名,故元朔三年以平侯國之隸屬沿革不詳。而結簡303•13“大河郡平縣”的記載,我們可以大致復原出平縣(侯國)之隸屬沿革:平縣本為濟北國屬縣,元朔三年因為建置侯國而從濟北國析出。這時的大河郡尚未建置,仍為濟東國。漢景帝中六年以,王國不能管轄侯國,故封置的平侯國當轉屬與濟東國、濟北國相鄰之東郡管轄。元狩元年,平侯國廢除,改置為平縣,仍屬東郡。元鼎元年,濟東國除為大河郡,這時平縣轉屬大河郡管轄,並一直延續到昭帝、宣帝時期。平縣大約在元帝、成帝時期廢省,故《漢志》東平國屬縣中,不見平縣。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第106頁。

分析西漢富城侯國(329)之隸屬沿革可以輔證筆者對平縣(侯國)隸屬沿革的看法。元朔三年,漢武帝在分封濟北王子劉遂為平侯的同時,還分封濟北王子劉龍為富侯。周振鶴先生已指出,富侯國即《漢書•地理志》東平國之富城縣,並復原富侯國(縣)隸屬沿革如下:“初封時別屬東郡,元鼎元年屬大河郡。元封元年侯國除為縣,大河郡置為東平國,仍屬之不。” 同為濟北國故地的平縣、富城縣,兩者的行政建制相洞應當是一致的。

關於西漢平侯國之地理方位,歷來沒有記載。而以簡303•13為契機,我們可以對此問題略作分析。從平縣(侯國)先隸屬濟北國、東郡、大河郡的情況來看,平縣應位於漢末東郡、泰山郡、東平國三郡國界地帶,其方位應在西漢富城縣附近。《左傳•襄公十八年》載有齊邑平,即今山東省平縣。此地恰在面所考訂平侯國分佈地域範圍內,可能與平侯國有關。

五、趙國尉文縣

田卒趙國尉文翟裡韓□ 73EJT1∶32

《史記》卷四三,第1828頁;《史記》卷八一,第2448頁。全祖望:《漢書地理志稽疑》卷五,朱鑄禹:《全祖望集匯校集註》本,第2572頁;梁玉繩:《史記志疑》,第704頁;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卷六,第29頁。《史記》卷八一,第2448頁。

此簡記載,田卒韓某為趙國尉文縣人。查《漢志》趙國屬縣,未見有尉文縣。但據史籍記載,武帝元朔二年(127年)封置有尉文侯國(295),為趙王子侯國。《漢書•王子侯表》“尉文節侯丙”條下注“南郡”,表明尉文侯國地處南郡。但是據西漢王子侯國分封制度,王子侯國皆裂王國地分封,故尉文侯國當在趙國附近,不應遠至南郡。另《史記•趙世家》、《史記•廉頗列傳》皆載有“尉文”,為戰國趙將廉頗封邑。 清儒全祖望、梁玉繩、錢大昕都以為廉頗所封之尉文邑與西漢尉文侯國有關,其地在趙國,《漢表》注“南郡”有誤。 而唐人司馬貞卻有不同見解,他在為《趙世家》“趙以尉文封廉頗為信平君”所做的註釋稱:“《漢書》表有‘尉文節侯’,雲在南郡。蓋尉,官也;文,名也。謂取尉文所食之邑復以封頗。” 司馬貞以為《史記》所載“尉文”為人名,非地名,此“尉文”與尉文侯國無關,不可據此稱尉文侯國必在趙地。

金關73EJT1∶32簡的發現,為人的爭論畫上了句號。據簡文,西漢時期的趙國確實置有尉文縣,此尉文縣應當就是廉頗和趙王子劉丙的封邑,《王子侯表》尉文侯條下注“南郡”有誤,清儒的看法是正確的。

據史書記載,居延塞始建於漢武帝太初三年。另從肩金關遺址所出漢簡紀年來看,最早紀年為太初五年,故肩金關漢簡不可能記載武帝元朔二年以的行政資訊。

不過,討論尚未結束。據西漢制度,王子侯國分封必須別屬漢郡。尉文侯國分封於元朔二年,則元朔二年以尉文已不隸屬趙國。而河西漢簡所記錄的內容為漢武帝太初年間(104年—101年)以的情況, 這說明尉文侯國廢除,其地一度回屬趙國,所以在肩金關漢簡中才會看到“趙國尉文”這樣的行政建制資訊。查《王子侯表》,尉文侯國於元鼎五年(112年)除,則元鼎五年以某年尉文縣又劃屬趙國,尉文縣元延三年(10年)之被省並,故不見載於《漢志》。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第79—80頁。

明確西漢尉文縣的建制沿革,還有助於我們分析鄗侯國沿革問題。據《漢書•王子侯表》的記載,漢武帝先分封趙敬肅王子劉延年(392)、劉舟為鄗侯(496)。兩個趙王子為何會封在一地,此現象頗為費解。周振鶴先生曾提出一種解釋,“疑元朔五年封延年時,未得鄗縣全部。元鼎五年又以鄗縣其餘部分封舟,別屬常山,其兩鄗又為一縣”。 現結尉文侯國建置沿革,筆者認為劉延年之鄗侯國於元鼎五年廢除,其侯國恢復為鄗縣。漢廷又將鄗縣益封趙國,故趙王得以再將鄗縣封予王子劉舟。劉丙之尉文侯國與劉延年之鄗侯國同在元鼎五年因“酎金案”廢除,因此鄗縣在元鼎五年以回屬趙國的可能甚大。

六、梁國載縣

要虜隧卒梁國載秋裡李遊子 六石弩一完

藁矢銅鍭五十

73EJT4∶153

“梁菑農”印

楊伯峻:《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67頁。《爾雅註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79頁。《秋公羊傳註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711頁。《天地瑞祥志》卷十九,本東京田育德會尊經閣文庫藏本。此處為筆者參加“復旦大學中古中國共同研究班”研讀《天地瑞祥志》時發現,在此謹向研究班的組織者及各位成員致以謝意。《史記》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962頁。吳式芬、陳介祺:《封泥考略》卷五,收入嚴一萍主編:《封泥考略彙編》,臺北:藝文印書館,1982年,第642、644頁。《經註疏》卷二三,第1964頁。

簡文載隧卒李遊子為梁國載縣人。查《漢志》梁國屬縣無“載縣”。筆者按,此載縣應與《漢志》梁國甾縣有關。《漢志》甾縣自注“故戴國”。而在傳世文獻中,“戴”常書作“載”。如《秋•隱公十年》:“宋人、蔡人、衛人伐戴。”秋三傳記此事皆書作“載”。 《詩經•周頌•絲》“載弁俅俅”,郭璞《爾雅注》引此句作“戴弁俅俅”。 又東漢何休注《秋公羊傳•哀公十四年》“麟者,仁也”曰“(麟)一角而戴”, 本古抄本《天地瑞祥志》抄此句為“角上載”。 唐人司馬貞注“戴”字音“再”, 可見“戴”、“載”兩字古音相同,為假借關係。現73EJT4∶153簡文表明,《漢志》梁國甾縣於西漢時期書為“載縣”。另《封泥考略》著錄有“載丞之印”封泥,為西漢官府之物,可資印證。 西漢之載縣乃承繼秋載國之名。明確“載縣”之書寫形式,可以糾正《陳留風俗傳》的記載。《經•汳注》“汳又東逕濟陽考城縣故城南”,酈元引《陳留風俗傳》曰:“(考城)秦之穀縣也,遭漢兵起,邑多災年,故改曰甾縣。王莽更名嘉穀。” 清人趙一清辯證曰:

經註疏》卷二三,第1964頁。

元此說非也。《漢書•靳歙傳》略梁別西擊邢說軍菑南,破之。師古曰,菑,縣名也,為考城。則秦時已名菑縣,非自漢始。蓋因王莽更為嘉穀,而造作是說。

曉榮取信《陳留風俗傳》的說法,認為秦代碭郡置有穀縣(見《秦代政區地理》,第215頁)。此說應改正。

趙一清對《陳留風俗傳》的記載持懷疑度。今已知甾縣在西漢時期書作“載縣”,則秋至西漢,載國之地一直稱“載”,未稱穀縣,更不會有改名之事。《陳留風俗傳》的說法不足憑信。

“載丞之印”封泥

王國維:《齊魯封泥整合序》,收入《觀堂集林》卷1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王國維遺書本,1983年。

另據史籍記載,漢高帝十一年劉邦分封秘彭祖為戴侯(121)。關於戴侯國地望,歷代學者均以為即考城縣之戴國故城。而《齊魯封泥集存》著錄有漢代封泥“載國大行”,為載侯國之物。王國維據此封泥以為《侯表》所記“戴侯”為“載侯”之訛誤。 現在肩金關73EJT4∶153漢簡的公佈,驗證了輩學者的看法。載(戴)侯國的地望可明確為今河南省民權縣東北的戴國故城。

金關漢簡“梁國載縣”,傳世西漢封泥“載丞之印”、“載國大行”,以及漢高帝封置載侯國等情況來看,《漢志》梁國甾縣在西漢時期書為“載縣”,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漢志》“甾縣”的寫法是錯誤的呢?我們還不能下這樣的結論,因為在傳世文獻和出土文字資料中,也能找到“梁國菑縣”這一書寫形式存在的證據。

吳式芬、陳介祺:《封泥考略》卷5,收入《封泥考略彙編》,第578頁。羅福頤主編:《秦漢南北朝官印徵存》,第49頁。裘錫圭:《從出土文字資料看秦和西漢時代官有農田的經營》,載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7年“中國考古學與歷史學之整研究”會議論文集,第429—478頁。此文承蒙施謝捷先生提示。謹志謝忱。

例如肩金關73EJT9∶39簡見有“梁國菑”。另《封泥考略》著錄有“菑令之印”封泥, 為西漢官府之物。另傳世西漢官印有“梁菑農”, 羅福頤、裘錫圭二位先生都已指出,這裡的“梁”即梁國,“菑”即菑縣。 以上為西漢“梁國菑縣”書寫形式存在之出土文字資料證據。

經註疏》卷二三,第1964—1965頁。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1頁。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841頁。《爾雅註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20頁。

再來看文獻記載的證據。《漢志》梁國甾縣自注“莽曰‘嘉穀’”,《續漢書•郡國志》陳留郡考城縣自注:“故菑,章帝更名。”酈元《經注》抄錄有漢章帝更改菑縣之名的詔書,“陳留菑縣,其名不善。高祖鄙柏人之邑,世宗休聞喜而顯獲嘉。應亨吉之符,嘉皇靈之故,賜越乃光烈考武王,其改菑縣曰考城”。 王莽、漢章帝先更改縣名,都是針對“菑”字而發。《說文》曰:“菑,不耕田也。” “菑”有災害之意。《詩•大雅•皇矣》“其菑其翳”,毛亨《傳》曰:“木立曰菑。” 《爾雅•釋地》“田一歲曰菑”,宋人邢昺注曰“菑者,災也”。 王莽因“菑”字“不耕田”之本義,故改名“嘉穀”;章帝因“菑”字有災害之意,故稱“其名不善”。這些記載都可以印證漢代“菑縣”書寫形式的存在。

從出土文字資料和文獻記載來看,“梁國菑縣”、“梁國載縣”的書寫形式並存於西漢時期。這不讓人疑。西漢政府在縣名書寫上為何沒有統一的形式?甚至在官印刻制上,也會出現“載縣”、“菑縣”兩種寫法?

在對有關“載縣”、“菑縣”的各種資料行排比,可以發現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即,有關“載縣”的資料多集中於西漢初期、中期,而有關“菑縣”的資料則多集中於西漢末期和東漢時期。結這一現象,我們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梁國載縣”、“梁國菑縣”反映的是西漢不同時期的用字規範,“菑縣”乃是“載縣”更名而來。

高帝十一年(196年),劉邦封置載侯國,說明古載國之名直到西漢初年仍被延續。武帝元年(88年),載侯國除。肩金關漢簡“梁國載縣”的記載表明,在載侯國廢除,載縣之名延續使用到昭帝、宣帝時期。傳世漢封泥“載丞之印”應當是昭帝、宣帝時期之物。而《漢志》“甾(菑)縣”的書寫形式表明,漢成帝元延三年“載縣”已更名為“菑縣”。“載縣”更名“菑縣”當發生在宣帝至成帝時期。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第58頁。裘錫圭:《從出土文字資料看秦和西漢時代官有農田的經營》,第454頁。

又元帝建昭元年(38年),漢廷封置梁王子菑鄉侯國(692)。周振鶴先生推測菑鄉侯國乃析梁國菑縣地置,因菑縣而得名。 如周先生所言不誤,則“載縣”更名“菑縣”應在建昭元年之,以宣帝時期的可能最大。裘錫圭先生據篆書風格,推測“梁菑農”漢印“似為武、昭時代物”。 如果考慮到“載縣”更名“菑縣”的時代,則此印或推定為宣帝時物更為妥當。

西漢政府雖然改“載縣”為“菑縣”,但仍保留了“載”的讀音。筆者此注意到,漢武帝時期南郡的“縣(侯國)”來改名為“編縣”,也是利用同音字更改地名。這樣的例子在《漢志》中也能找到。《漢志》京兆尹湖縣自注:“故曰胡,武帝建元年更名湖。”在更改某些地名的時候,西漢政府會盡量保留原地名的讀音,這是否可視作西漢政府更改地名的一種規範?筆者以為這是很值得思考的問題。

七、魏郡鄃縣、魏郡厝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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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侯國地理(出版書)

西漢侯國地理(出版書)

作者:馬孟龍
型別:鐵血小說
完結:
時間:2024-11-06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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