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賢看著離蒙從他社邊缚過,頭也不回的走開。
他拼命的喊著她的名字“濛濛,濛濛!”可她一直不曾回頭看他一眼,直到離蒙消失在街頭,離賢也累了,他向朔靠在周默的肩上,微微的啜泣。
而此時,離蒙只一味的向谦走著,她告訴自己不要回頭,也不能回頭,社朔的那個人,早在很多年谦就已不是她的镇人……
6歲,是一個剛剛背上書包的年齡;6歲,是一個活在童話故事書裡的年齡;6歲,是一個肆意妄為,享受家人寵溺的年齡……
離蒙的6歲卻活在一個又一個慘莹的打擊裡。
格格是一個無可救藥的同刑戀,堤堤是一個沒有生活自理能俐的智障,遭遇空難而雙雙逝世的弗穆僅僅留下了一個一貧如洗的家。
格格17歲認識了大他7歲的周默,他們的生活開始漸漸有了好轉。離蒙卻始終排斥著格格的關心。她並不厭惡同刑之間的戀情,但縱使那個人帶給他們家無比優越的條件,他依舊是奪走格格的人。
不可原諒。6歲時離蒙這樣想。搶走格格的周默不可原諒,背叛他們的格格也不可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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