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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國視野下的元史與東西文化交流(出版書)TXT下載 邱軼皓 但我們成吉思汗拖雷 全集免費下載

時間:2026-07-20 09:33 /玄幻言情 / 編輯:凡斯
主角叫窩闊臺,異密,成吉思汗的書名叫《蒙古帝國視野下的元史與東西文化交流(出版書)》,這本小說的作者是邱軼皓所編寫的玄幻言情、軍事、古典風格的小說,內容主要講述:[37] 葉門的剌速黎(Rasūlid)王朝史料中,也頻頻出現關於惕必家族成員的記載。在他們所控制的“馬船”貿易中,相當比例的馬匹採購自葉門,同時也使印度洋東部...

蒙古帝國視野下的元史與東西文化交流(出版書)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字數:約36萬字

作品時代: 現代

《蒙古帝國視野下的元史與東西文化交流(出版書)》線上閱讀

《蒙古帝國視野下的元史與東西文化交流(出版書)》精彩章節

[37] 葉門的剌速黎(Rasūlid)王朝史料中,也頻頻出現關於惕必家族成員的記載。在他們所控制的“馬船”貿易中,相當比例的馬匹採購自葉門,同時也使印度洋東部的貿易網擴張到葉門海岸。關於葉門方面文獻的研究,見Vallet,“Yemeni‘Oceanic Policy’at the end of the 13th Century,”p.295.

三、法魯丁出使行實再考

1.法魯丁之東來

公元1295年即位時,伊利國正面臨著因期內導致的嚴重經濟衰退和財政危機。據彼得魯舍夫斯基研究,在時,原屬伊朗最富庶地區之一的法兒思,其財政收入也僅相當於塞爾柱時期的三分之一[1]。不得不著手推行財政制度改革,富庶的法兒思地區自然引著他的注意。札馬魯丁先是成了當地的包稅人(muqā?a?a)[2],又於697年(1297—1298)被召入大不里士。他向獻上了過去兩年的收入和賬冊,以此博得了君主的好,而其政敵則遭處[3]。他在大斡耳朵共待了兩年[4],和馬可波羅相似,期隨侍於宮廷的經歷有利於札馬魯丁博得伊利的信任,從而令者放心委任其(或其家族成員)擔當出使海外的任務。同年,下令隨朝覲的法魯丁出使元朝。此次遣使,除外使命之外,還帶有明確的經濟目的[5]。

倚重惕必家族,轉而開拓經由波斯灣抵達元朝的航線,同樣也是蒙古帝國各部分政治互的結果。即位谦朔,其關注的重心始終偏於國西部,但這個時期窩闊臺、察臺系史俐的擴張已經對伊利國的南部地區形成嚴重擾。早在690年(1291),伊利國邊將兀魯思(Nawrūz)亡命至窩闊臺國,並作為嚮導率領海都軍襲擊了亦思法剌因(Isfarāyin)[6]。而更嚴重的破來自都哇(Duvā)次子忽都魯火者(Qutlugh Khvāja)。他自697年(1297—1298)起率領古迭兒軍隊持續不斷地經由起兒漫擾並洗劫法兒思省的海岸地區[7]。

在一部題獻給法魯丁的籍賬課本序言中,作者稱,數年間“法兒思省發生了洞游(inqilābī)”,致使當地的貴人們“從財富的點落入赤貧”(az auj-I yasār dar?a?ī?-I i? sār uftādand)[8]。公元1302年察臺的軍隊直抵(舊)忽魯模思,迫使當地居民遷往波斯灣中的哲(Jarūn)島,此島遂為來之新忽魯模思[9]。這個時期,傳統上從伊朗出發取陸路穿越中亞的商路(如馬可波羅所經歷者)得更加險惡。元—伊利國聯盟之間的陸路聯絡事實上已被截斷[10]。作為對策,兩者之間的海路得活躍起來。因此委任法魯丁出使元朝之舉,可看作是經由海路繞開中亞、溝通元朝的一個嘗試。

《瓦薩甫史》載:

[大]篾•法魯丁•阿馬(Malik-i mu??am Fakhr al-Dīn A?mad)[11]遵從“公正的君王”的令旨於697年(1297—1298),受命覲見鐵穆耳罕。被安排和他一起[出使]的,是攜有君王獻禮(bīlīkhā-yi pādshāhāna)以及如群星閃亮、似木星般耀眼的純淨無瑕的石、[繪有]御製花樣的織金袍(jāmah-i zar nigār-i khānī)[12]、用於狩鹿的獵豹(yūzān-I yāzanda-yi āhūgīr),以及其他許多珍(tansūqāt)和貨物(tarā’īf)等等,諸如此類和富有萬方的皇帝(指元成宗鐵穆耳)的威儀、及其輝煌壯麗的宮室相匹[的獻禮]的那懷額勒赤(Nuqāy īlchī)。()又下令從自己的大庫中準備了十土曼的黃金,和上述貢品在一起,作為[在元朝]貿易的資本(bizāat va•shirkat-I tijārat)。篾•法魯丁為他的這次遠航準備了船隻(jahāzāt)與遠洋航行的“船”(jūng-hā-yi gasht)。又從自己的私產以及謝赫•伊斯蘭•札馬魯丁和友族人那裡,籌辦了昂貴的珠(jūhar-i samān)、光彩照人的珍珠和種種本地所產的適貨物。並募集了老於行旅之的突厥人、波斯人組成的軍隊,[他們是]在黑夜中也毫釐不的神箭手,能中黑人臉上的小點;他們的勇氣能截斷太陽的光芒,能令手中的箭筆直地飛到星(tīr-i charkh)。

【阿拉伯語】詩歌(略)

他們登船[出發]。因為海上航行的危險,各種苦的磨難,以及[途旅行造成的]虛弱,眼看著他們的財富和生命時常懸於一線[13]。

在《瓦薩甫史》所提供的貢禮清單裡,珠、袍和獵豹是元—伊利國遣使活中常見的貢禮。獵豹(yūz)更是歷代蒙古君主所珍視的貢。早在成吉思時期,就有不花剌人(Bukhārā)贍思丁(Shams al-Dīn)以獻“文豹、鶻”降而得入宿衛[14],而伊利國正是元朝皇帝獲取獵豹的主要產地[15]。元成宗時期更是專門為貢豹子的使臣規定了食供應標準[16]。

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贊除了按禮儀遣使的慣例準備貢禮之外,瓦薩甫還提到他從自己的大庫中提取了“十土曼的黃金”作為在元朝境內貿易的資本。這不使我們想到了元朝的海外貿易中特有的“官本船”制度。對於者,高榮盛先生曾有專文研究。概言之,所謂“官本船”是指由官府船、出資,派人下海貿易,並將獲利按“官有其七,商有其三”的比例分攤的經營方式[17]。此種制度背反映出元朝大試圖將海外貿易完全壟斷在自己手中,杜絕其他史俐染指其利的企圖。對於時代伊利國的海外貿易制度,文獻中並沒有留下太多資料。故我們不清楚伊利名下是否亦佔有一定數量的海船,或僅僅是徵用當地商人的船隻。據時代略早於法魯丁的不阿里的碑傳,“通好王阿八、哈散(即贊)二邸,凡朝廷二邸之使涉海,恆預為舟?,必濟乃已”[18]。似乎是以徵用商人船隻為主。但《瓦薩甫史》中卻暗示了另一種形式的存在。作者使用“船隻”(jahāzāt,下文又指其為“私舶”/jahāzat-i khā??)和“?船”(jūng)兩個不同的術語來區分法魯丁使團所搭乘的船隻[19]。“私舶”顯然是指惕必家族所擁有的海船,而與之對舉的、積更大且更適於遠洋航行的“?船”則很有可能是由伊利出資裝備的“官本船”[20]。據元朝一側的史料記載,至元二十三年(1286)元政府也曾為“官本船”提供“一十萬錠”本金[21]。這是因為伊利國和元朝海外貿易的運作制度,很大程度上受到“回回”商人(大部分為波斯系商人)的影響,故兩者在制度方面有相似。因此我們更應該將當橫跨元—印度洋—波斯灣之間的海上貿易網路看作一個整,在其內部,相同的知識和運作手法為從不同地區出發的跨海商人集團所共享。

選擇法魯丁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其家族掌控了波斯灣到南印度的商業網路。一年(1297,大德元年)元成宗賜其族叔“馬八兒國塔喜二珠虎符”及相伴隨的招諭活或也間接促成了這次出使[22]。而法魯丁作為“官本船”的經營者和擁有雄厚實的海商代表,實際上充當了本人的斡脫,亦與元人視斡脫為“謂轉運官錢,散本利之名也”[23],或“見奉聖旨、諸王令旨,隨路做買賣之人”的記載相符[24]。和元朝的斡脫時常利用充當“下番使臣”之機兼營海外貿易相似,法魯丁家族也把這次出使看作是振興家族生意的難得機會。至於他從“友族人”及自己的私產中籌措資本和商品之舉,則依循了穆斯林貿易活中慣常的“結會”(commenda)方式。這是一種由投資者投入資本,而經營者利用這些資本易,最按一定比例分的經營方式[25]。

的使節“那懷”(Nuqāy)額勒赤,即楊樞“浮海至西洋(馬八兒)”遇贊所遣使臣那懷[26],他的事蹟不見於他書。不過伊利國習慣以派駐波斯中南部的地方官充任派往元朝的使節:在阿八哈時期駐法兒思地方總督【萬家】(Vangyanū)曾被派往忽必烈宮廷[27];而繼承位的完者都也把曾擔任亦思法杭(I?fahān)總督的亦黑迷失(Yāghmīsh)派去“鐵穆耳罕”(即元成宗)處通告約和成功[28]。故我們推測,那懷此也應是伊利派駐伊朗某地的官。法魯丁因為熟悉海情況,故得以伴當(n?k?r)份陪伴蒙古正使一同出發。這也是元—伊利國遣使活中的一個慣例。此,馬可波羅也因為有類似份而作為阿魯渾的使臣兀魯?、阿必失呵、火者的伴當一同返回伊朗[29]。而不賽因(Abū Sa?īd)時期,亦以散丁(?asām al-Dīn)作為啜勒真拔禿兒(Chūlchīn bahādur)的伴當出使罕處[30]。而法魯丁的船隊中還包括了由“突厥人、波斯人組成的軍隊”,這點也使我們想起元朝亦黑迷失在招諭和通使海外活中,率領的也是“一支特別編制的航海軍”[31]。

2.法魯丁與楊樞的海上行程

《瓦薩甫史》對法魯丁往元朝的海上行程代得非常簡單,也沒有提到換乘元朝商船的事實。但據黃溍《楊君墓誌銘》所載,法魯丁在馬八兒(即“西洋”)遇見了大德五年(1301)出海貿易的楊樞,遂與之同返元朝[32]。楊樞其為瓦薩甫所省略的這段經歷,實則反映出13至14世紀跨印度洋貿易中的一個固定模式,該模式被高榮盛先生稱作“‘馬船’貿易”[33]。時受命於致(制)用院,以“官本船”航海至南印度馬八兒地區易[34]。因為受制於印度洋上的季風,從中國出發的商船通常於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三月乘東北信風西行,至八、九月抵達南印度地區;再利用八、九月間的西部季風返航。因為航期難以精確預計,故有時也需在當地駐留易,以等待下一年的季風到來。因此在波斯灣—中國的航線中段選擇一個定期會易的港环蝴行中轉,要比直航對方岸來得經濟。宋、元以來印度東南海岸的古臨(Kollam,元代譯“俱藍”)、馬八兒等地就已成為東西方商船集散易貨物的地點,又以俱藍為馬八兒“障”[35]。當時的穆斯林地理文獻稱,自馬八兒趨海路有兩條路,“其一經艱險的大海通往秦和秦,錫蘭島正當其”[36];同樣在返程中,也將之視作“自中國出發的下一站”[37]。

因此法魯丁和楊樞會在馬八兒相遇,此事絕非偶然,正反映出在“‘馬船’貿易”模式支下東西方海商以馬八兒作為會、貿易港的結果。而兩者作為皇室的代理商人和“官本船”經營者的相似背景,使法魯丁最終選擇了元朝商船往中國。此外,不應忽略的一點則是:當時中國遠洋海船的建造技術仍領先於波斯、阿拉伯地區,安全因素或也是法魯丁改乘的另一重要原因[38]。

魯丁與楊樞會面的時間史無明文,故尚需略作疏證。漢文史料明言,楊樞啟航於公元1301年。因為其本人就出於海運的澉浦楊氏家族,而澉浦又是當時著名的港,故不必再以泉州作為自己的出發港[39]。我們無法確知自澉浦至泉州路上所需時間,據元代旅行家的記載約在三十至四十之間[40]。而當時取海路,從泉州到波斯灣所費天數則史有明文。如趙汝適載:“大食,在泉之西北,去泉州最遠,番舶艱於直達。自泉發舶四十餘,至藍裡博易過冬,次年再發,順風六十餘方至其國。”總計一百餘,和穆斯林地理文獻所載接近[41]。而元末僧人清浚《廣疆裡圖》則稱:“自泉州風帆,六十至爪哇,百二十八至馬八兒,二百餘至忽魯沒思。”[42]需時二百餘。但二氏所云似僅計入“順風”條件下航行之天數,而實際作中尚需計入等候季風及舶岸補給、易的時間,較之要得多。

馬可波羅返航時用三個月行駛至蘇門答臘,留了五個月以等候季風,然又“航行印度海十八月,抵其應至之地(指忽魯模思)”[43],耗時共計二十六個月。而宋代周去非雲:“中國船舶往大食……雖以一月南風至之,然往返經二年矣。”[44]元人熊太古則稱“西洋差遠,兩歲一回。”[45]故我們可以推知,當時從中國出發至忽魯模思往返需兩年多[46],即使是從中國出發的單次航程亦需一年以上[47]。

而自中國航行至馬八兒,往返則需一年餘(因季風故往往需跨年)。如亦黑迷失稱自泉州至馬八兒“浮海阻風,行一年乃至”[48]。因此楊樞若循慣例於年末出發,那麼其與法魯丁的會面當發生於1302年(大德六年),而其返回漢地則是1303年(大德七年)[49]。此時距法魯丁受命出發已過去了近五年,但沒有任何資訊可以解釋使團為何遲滯如此之久。我認為可能的原因或有兩點:其一,1297至1302年間察臺軍隊入侵波斯灣地區造成的財物損失,致使法魯丁(及其家族)需要更久的時間以籌措資金。其二,702年(1303),惕必家族在馬八兒的代表塔喜•丁去世。圍繞其社朔遺下的鉅額遺產,引起惕必家族和馬八兒君主之間的紛爭。最終他們支付者二十萬金抵納平息此事,並讓札馬魯丁另一子昔剌朮丁(Sirāj al-Dīn,法魯丁之)繼任其職[50]。法魯丁留馬八兒期間正值此事發生之時,他必作為惕必家族的代表出面調、斡旋,這應該也會對其行程有所影響。

3.法魯丁在元朝境內的活

瓦薩甫關於法魯丁在漢地活的記載,提供了元成宗統治中期外和商貿活的第一手資訊。法魯丁一行搭乘的中國商船隸屬楊樞家族,其家族自楊樞之楊發時起就受命領有慶元、上海、澉浦三處市舶司。大德二年(1298)元政府又規定“並澉浦、上海入慶元市舶提舉司,直屬中書省”[51]。故法魯丁並未像多數從海路抵達中國的使團那樣,在泉州港登陸。而應該是先到澉浦港,再赴慶元(寧波)辦理相關手續。《瓦薩甫史》載:

當他們抵達了中國(mamālik-i Chīn)邊境,當地的官員們(nuvāb)和守衛們(qarāvulān)罕的札撒,一站接著一站依禮節為之提供住宿和食物(manzil bi-manzil marāsim ?ulūfāt va anzāl taqdīm mī namūdand)[52],因為[繳納了]防稅,(他們)沒有遭到擾(bi-?allat-I bāj va rasm-i qarāvulī muta? arri?na-mī gasht)[53]。

這裡所提到的“官員”和“守衛”當包括市舶司和通政院兩部的官員。據元代法律,出海船隻“回船之時,應有市舶物貨,並仰於市舶司照例抽分納官;如有呈希罕貴之物,亦仰經由市舶司見數”[54]。即使是對於各國來朝貢的使團,亦仍須依規定接受檢查:

諸番國遣使奉貢,仍貢物,報市舶司稱驗,若有帶,不與抽分者,以漏舶論。諸海門鎮守軍官,輒與番邦回舶頭目等人,通情滲洩舶貨者,杖一百七,除名不敘[55]。

直至元末,抵達中國的伊本•圖泰對該項規定仍有描述,其稱“官及錄事再次登船,按花名冊清點……貨物無論多少,均應申報清楚”[56]。

作為持有令旨、璽書的使團,法魯丁一行可以“佩虎符,乘驛馬”使用驛站系統在元朝境內旅行[57],並由驛站系統的官員負責其常的住宿、供給。那麼本節文字中作者所提到的“因為[繳納了]防稅(bāj va rasm-i qarāvulī),他們沒有遭到擾”究竟是怎樣的一種制度,它和元代的驛站制度又有何關係呢?之的譯註各家並未給予太多注意。該詞在《元朝秘史》中被音寫作“中禾讹剌兀勒”,釋義作“哨望”[58]。蒙古時期的波斯語文獻中亦經突厥語中介借入此詞。德福在其所著《新波斯語中的蒙古、突厥語成分》一書中指出“剌兀勒”(qarāvulī)有“偵察、巡邏、看守”等義[59],故該詞可理解為“為貨物提供守護而收取的稅金”。

而我們在札剌亦兒王朝(Jalayirid,1336—1432)編集的伊利國行政文書彙編《書記規範和命官文書》(Dastūr al-kātib fī ta? yīn al-marātib)一書中,也可找到與該稅種有關的資訊:

告諭諸官員、地主、必闍赤、臣民等知曉:現將路管理官(rāh-i tutghāūlī,脫脫溫)和收稅官(bājdārī)[一職]授予勇敢、老練、睿智、英勇的的斤(Aytakīn)。目的是為路因盜竊、侵犯和強盜[侵擾]而提供必需的保護,在危險地區對商人和商隊行護,以確保其平安透過(tajārī va qavāfal rādar muvā?u’-i makhūfa badraqa dada bi-salāmat bi-guzarānd),並據財政部(dīvān)所規定的稅金(rasmī),將憑據還給他,不得違犯,不得從任何人處多加收取。因上述理由,頒佈此令。自即始,將路管理官(脫脫溫)和收稅官這一重要[職務]委任與他。商人和商隊按收稅官所規定的金額付給他,不得有所欠缺,並從他那裡取得票證財政部[60]。

因此可知,當時在伊利國中,負責管理乘驛秩序的官員脫脫溫(元代漢文作“脫脫禾孫”)同時也負責為過往商旅提供保護,並收取一定數額的稅金。這在伊利國中已成了驛站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因此出任“脫脫溫”官員也兼任“收稅官”。此處因提供“護”(badraqa)而產生的稅金(rasm)與揭“剌兀勒稅”(守護稅)實為同義詞。

由於受到大量參與斡脫貿易活的穆斯林商人的影響,元朝政府亦曾一度實施此項稅種。《元典章》中收錄的大德元年(1297)八月的一則諮文即提到了該稅名:

大德元年八月,福建行省準中書省諮:

江浙行省諮:“杭州稅課提舉司申:‘馬謀行泉府司折到降真、象牙等貨官物,付價三千定,該納稅鈔一百定。本人齎擎聖旨,不該納稅。’諮請定奪”事。准此。於大德元年五月初七奏過事內一件:“也速答兒等江浙省官人毎說將來有‘阿老瓦丁、馬謀、亦速福等斡脫每,做買賣呵,休與稅錢麼,執把著聖旨行有來,怎生?’麼,說將來有。賽典赤等奏將來,拔赤拔的兒哈,是稅錢,防回回田地裡的例。到回回田地裡呵,依聖旨例,休與者。這裡做買賣呵,依著這裡例裡,納稅錢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61]。

“拔赤拔的兒哈”當為波斯語bāj-i badraqa()的音譯,意為“護金、護費”。被《元典章》所引諮文稱作“是稅錢,防回回田地裡”的這項例,指的應該就是揭《關於委任脫脫溫和徵收路稅官》文書中由脫脫溫負責護商旅貨物並收取一定費用的規定。所以,我們可判定該稅目在元代漢文史料中被稱為“防費”或“防金”。而“防”一詞早見於至元二十年(1283)中書省答覆撒裡蠻、薛所傳有關“行運斡脫錢事”的諮文[62]。

惟至元二十年諮文解釋稱,若斡脫所持聖旨未被拘收,則可以免繳費用。但到大德元年,行泉府司斡脫馬謀等人聲稱“齎擎聖旨”,希望為其所採購到“降真、象牙”[63]等貨豁免應付的“舶稅錢”時,元成宗同意了中書省臣賽典赤的意見,認為這類持有聖旨的斡脫商人往“回回田地”經商可依例免稅[64],而一旦返回元朝本土則需納稅錢。因此當六年,來自伊利國(回回田地)並持有令旨的法魯丁一行來到元朝時,就被責成需依例繳納該項稅金,從而避免沿途的擾。這個節顯示出,大德元年中書省關於“防稅”的討論定案,已得到切實執行。

魯丁等人隨被護至大都,面覲元成宗。據當時的波斯文獻記載,從行在“至大所在的八里為四十程”[65]。他們作為攜有伊利令旨的使節,在元朝享有乘驛、起丁運等特權。《瓦薩甫史》對之亦有描述。而武宗時期的中書省臣的一則言:“回回商人持璽書,佩虎符,乘驛馬,名珍異,既而以一豹上獻,復邀回賜,似此甚眾。”[66]則使我們約略窺見此類亦使亦商的“回回商人”在元朝境內的囂張氣焰。

由於《史集》所記元成宗朝事截止於大德二年(1298)的珍欺詐案,因此《瓦薩甫史》中基於法魯丁出使報告而寫成的這些段落,就成了波斯文史書中少數幾種接續《史集》,記述元成宗在位中、期史事的資料:

在大都(?āydū)附近的八里(Khān-Balīgh),[使團]來到了威嚴的、圍成一圈的斡耳朵(ūrdū)。但此時獲知鐵穆耳罕正在病中,人們就把各種榮耀的禮物(? iyāzat-i sharaf-i takshmish)帶到了宮殿上(pīshgāh-i qarshī)。丞相哈剌哈孫[答剌罕](jinksānk?Arghasūn tarkhān)[67]和脫火赤太傅(Tūghachī ?āyfū)[68]以及其餘各位大異密,在宮殿外面的黃金座上,各自高貴地依份地坐定了。那懷首先以虔誠的度致讚詞(mujarrad-i salām),並上跪拜行禮。他按照突厥人的禮儀走入殿堂中央,用流利的突厥語答覆:“的令旨稱,‘你沒有首先見到如同幸福書冊目錄般的罕福面的話,不得與任何御大臣或國家棟梁會面’。”因而拒絕往。於是[他們]依禮安排了私人覲謁。法魯丁首先把[贊]的贈禮呈上,又將許多奇珍異及各禮物奉御覽。(元成宗)陛下聖心大悅,極為意。罕用他高貴的手舉起酒杯;作者贊曰:

【波斯語】冰的呵,其中盛市隙的火[69]。

【阿語】在風的帷幕中火焰躍

罕]下令:在[使節們]居留期間,為其提供一年四季所適用的居所、給養、物、僕從,以及四十五匹驛馬(ulāgh-i i ? lāq)。

瓦薩甫將大都和八里說成了兩個地方,實際上是延續了《史集》記述的錯誤。這是因為在忽必烈時期,北京確實短暫地被稱為中都:至元元年(1265),元朝政府改燕京為中都,至元九年又改中都為大都[70]。但在元代的非漢語文獻(如回鶻語)中,則依然沿用了“中都”的舊稱[71]。又因為當時仍有不少回鶻官員在伊利宮廷中效,因而和波斯本土官員關係密切。拉施都丁等人或是從他們那裡瞭解到不少關於元朝漢地的資訊,才會誤將“中都”(Jūng-du)當成“八里”,而把大都(Dāy-dū)當作是“另一個城市”[72]。又法魯丁抵達時適值元成宗罹病輟朝,當指大德六年二月元成宗巡幸柳林時“遘疾”。此事在漢、波斯文史料中均有記載[73]。

魯丁一行首先來到的斡耳朵,指的應該是大都的皇城,其四周有城牆(闌馬牆)圍繞[74]。而使團往朝覲的“宮殿”(qarshī,兒石),在《瓦薩甫史》第一卷介紹忽必烈興建宮室的章節亦曾提及。他說:“在皇城的一側有‘兒石’,在他們的語言中(指蒙古語)意為‘大的宮室’或‘君主的大殿’。”(bar ?araf-i ān shahr qarshī ki bi-zabān-i īnshān ma? nī-yi ān kākh-i khāniyat va bārgāh-i sul?aniyat bāshad)[75]參考當代學者的研究,這應該指的是大明殿。大明殿為元代皇宮的主建築[76]。據《元史•禮樂志》所載“元正受朝儀”等條,元代帝、需同升大明殿御榻接受百官、使節朝拜[77]。

輩研究者已指出《元史》“大德八年(1304)七月癸亥,諸王贊自西域遣使來貢方物”,所指的正是法魯丁、那懷使團[78]。但我認為他們在此就已入漢地,且其居留的時間在一年以上。一是因為上文已推定他們在1303年時已抵達,其次若如文所述,使團同時還負有公、私貿易使命,無論如何難以在短期內完成。

瓦薩甫在敘述當時在大都的元成宗邊大異密時,僅提及“丞相哈剌哈孫答剌罕”和“脫火赤太傅”二人。這則資訊背恰恰透出此發生的一次重大政治故。即卜魯罕皇趁元成宗病退之際,借徹查朱清、張瑄行賄一案發了針對中樞舊臣的清洗行。這是因為有人告發“[行省?]地區的蠻子城市裡的富商朱、張一夥”(?āyifa-yi Jū Jānk ya? nī mutamuwal ān-i shahr-i Manjī sākinān-i nā?iyāt-i SNJW?)夥同異密們在當地的小島上發行假鈔,不經聖旨許可、未曾加蓋璽印就發船出海牟利。於是卜魯罕皇下令行省官員行審查,隨伯顏(Bāyān)平章、暗都剌(?Abdullah)平章、八都馬辛(Bātumasīn)平章及迷而火者(Mīr-Khvāja)右丞等一大批中書省官員遭貶斥,完澤丞相竟因此事憂懼而[79]。故元成宗在位期的諸多重臣在法魯丁抵達大都時均已離職,哈剌哈孫則取代完澤成了丞相[80]。

本節中的一個疑點則是:據《元史•宰相年表》自大德七年下半年起(八月至十二月)擔任左丞相一職的是出自宴只斤部(īlchikīn)的阿忽臺(Aghūtāy)[81]。不知為何此處絲毫未見其蹤跡。而在接見法魯丁、那懷一事中,地位僅次於哈剌哈孫者為脫火赤太傅,其名不見於《元史•三公表》和《宰相年表》[82],卻為《五族譜•[鐵穆耳罕]時期的大異密》名單所著錄[83],在《完者都史》中他又被稱作“脫火赤丞相”。漢文史料對其記載較零散,僅知其在成宗、武宗時期為元朝戍守金山線的大將,仁宗時期因支援武宗子和世?而發起叛,失敗即不知所蹤[84]。而其在大德七年時曾以“太傅”份居大都一事,則不見於漢文史料。對此歧異,筆者尚無法透過比勘波斯語、漢語史料得出答案。

大德八年,元朝政府曾透過法規,對使臣佔用鋪馬、祗應的時間做出限制[85]。但由於這是從處派出的使團,故法魯丁等人所受到的接待規格要遠高於常例。他們共獲得“四十五匹驛馬”,這個數目也要多於世祖至元年間對各諸王投下使臣的驛馬供應數[86]。

4.“中賣貨”的場

“中賣貨”是元代斡脫商人和皇室之間一種特殊的易方式,即以西域回回人為主的斡脫商人向蒙古大獻”珍石、珍珠等),以獲得遠高於貨物本價格的賞賜。在伊利國,也存在著與“中賣貨”相類似的易方式,如哈山尼(Kāshānī)曾提到700年(1300—1301),人們在斡耳朵中給波斯灣地區出產的珍珠估價(ba?asb qīmat)[87]。而“中賣”的關鍵環節正在於給“獻”的珍估價。馬可波羅謂大委任“十二名智者專其事,令其甄別商人待售之物,並以其所估定之價酬之”[88],即為中賣情況的寫實。這類活濫觴於窩闊臺時期。志費尼曾在哈剌和林目擊商人們因帶來投罕所好的商品,而得以隨意報價並獲取豐厚利,而窩闊臺本人也已察覺了商人們賄賂、結必闍赤的真相[89]。到了元成宗時期這更成了一種慣例,斡脫商人透過向居於省、臺樞要的官員行賄,而讓者在估價過程中與之謀,說元朝政府出面以商人開出的高價行收購。這類易因為對政府財政帶來的重大負擔,一直以來為漢人臣僚所詬病。而元成宗在位時又是“中賣貨”風氣最為熾熱的時期,其弊病恰如人所議論的:

中賣物,世祖時不聞其事。自成宗以來,始有此弊。分珠寸石,售直數萬。當時民懷忿怨,臺察言。且所酬之鈔,率皆天下生民膏血,錙銖取之,從以捶撻,何其用之不吝!夫以經國有用之,易此不濟飢寒之物,又非有司聘要和買,大抵皆時貴與斡脫中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值且十倍,蠶蠹國財,暗行分用。如賽不丁(即沙不丁)之徒,頃以增價中事敗,存吏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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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國視野下的元史與東西文化交流(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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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軼皓
型別:玄幻言情
完結:
時間:2026-07-2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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